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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将全面停止使用9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202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其中公布了2022年9月15日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目录中所列9项禁止类、13项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如下。
9项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1、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 2、卷扬机钢筋调直工艺; 3、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 4、竹(木)脚手架; 5、有碱速凝剂; 6、盖梁(系梁)无漏油保险装置的液压千斤顶卸落模板工艺; 7、空心板、箱型梁气囊内模工艺; 8、污水检查井砖砌工艺; 9、桥梁悬浇配重式挂篮设备。 13项限制类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1、钢筋闪光对焊工艺; 2、基桩人工挖孔工艺; 3、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明火施工); 4、门式钢管支撑架; 5、白炽灯、碘钨灯、卤素灯; 6、顶管工作竖井钢木支架支护施工工艺; 7、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 8、桥梁悬浇挂篮上部与底篮精轧螺纹钢吊杆连接工艺。 9、非数控孔道压浆设备; 10、非数控预应力张拉设备; 11、九格砖; 12、防滑性能差的光面路面板(砖); 13、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钢筋混凝土管)。 |
2022年9月15日后,各施工方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目录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9月15日后各施工方应注意其中9项禁止类13项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