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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6月1日执行,施工现场“三级配电”采用“三级保护”!为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现场触电事故的发生。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实施逐级保护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6月1日起,济南市所有新开工项目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改为采用“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系统”。
通知内容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现场触电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济南市所有新开工项目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在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基础上,由“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改为采用“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系统”。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系统 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系统指的是在配电系统中实施的三级保护措施。 一级配电:位于电路的总保护配件,通常是在低压总电源侧设置的。二级配电:在分支线路中设置的保护器,用于防止线路漏电问题。三级配电:在接户线位置设置的终端分户保护器,用于防止触电事故。 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系统要求每个级别都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器,以确保电流不超过安全阈值,减少触电事故的风险。 二级漏电保护设计存在的问题 1、临电规范强制性规定临电系统必须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但对二级漏电保护对应的临电规模没有做详细的规定。设计过程中不考虑实际项目的临电规模,盲目按临电规范规定的二级漏电保护模式进行设计,常常导致漏电保护方案与实际的临电规模不匹配。 2、设计过程中如不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复杂,不能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目的,将会导致漏电机率较高,总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机率大,频繁跳闸,影响了正常施工及用电安全。 3、在设计方案中无法形成分级、有效、可靠的漏电保护系统。总漏电保护器不能提供可靠的漏电分级后备保护,则有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 http://jncc.jinan.gov.cn/art/2024/4/17/art_41760_4782920.html查看《关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实施逐级保护的通知》内容 |
